說真的ㄚ扁做總統真的不怎麼樣,幾年下來沒有什麼像樣的政績,他做不好是事實,但我認為應該給司法獨立辦案的空間,調查出來他的確涉有不法的話,再將他抓去關也不遲,而不是拿人民的時間精力來搞一搞促使他下台,耗用過多社會成本,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靜坐的主題,應該設定於"反貪腐"即可,表達對扁政府諸多弊案的不滿,而不是以倒扁為主要訴求,倒不倒下不下,讓法律去決定不就好了嗎?ㄚ不然訂法律是幹麻的呀?開了先例以後,那如果以後小馬哥當總統,被抓到小辨子那也可以號召群眾把他搞下來囉?

說了這麼多,個人是認為一切宜回歸司法體制,查到哪就辦到哪,查到誰辦到誰,現在應全力監督檢調辦案進度,及是否有以高規格標準來辦案?不能讓檢調護短,不能吃案,而不是搞群眾運動模糊焦點,若要抗議是可以,訴求要明確

有一句話這麼說:當你一隻手指頭指著別人鼻子罵,其實你有四隻手指頭是指向自己,這句話讓我想到宋楚瑜,他也來嗆扁,但可悲的是,台灣人民真的很健忘很善良,好幾年前轟動一時的興票案,結果如何也沒人關心了,當時的他也交代的不清不楚,現在還被當英雄呢!

當我們以高道德標準檢驗他人的同時,是否也是以同樣標準在檢驗自己呢?就以國務機要費拿發票消帳好了,像我姐是公務員,他們有旅費補助,如果沒去,就拿聚餐的發票去報帳,這樣好像是一樣的道理吧??這種行為不算違法,但一般人似乎都忽略了:  

在反對,不滿,憤怒同時,想想自己平常是否也做了同樣的事?

曾聽莉聆總裁說:

對事情,我們都有一個完美的定義,你有時無法接受父母的一些所作所為,但其實你經常在做和他們一樣的事

施主席,范可欽,若真的為台灣好,就讓台灣人民有冷靜思考的空間,而不是頻頻製造社會的不安,與政黨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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