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肥胖是大多數婦女產後所面臨的困擾甚至夢魘。從臨床的研究中得知,懷孕過程中由於胎盤激素以及血液動力學的變化,是造成產後肥胖的主要原因。因此產後肥胖和一般肥胖的成因大不相同,故在預防原則上也就大不相同了。

產後肥胖的定義
產後六週,如果體重超過懷孕前體重的10%即定義作產後肥胖。根據數據資料顯示,產後六週,體重超過10%者佔93%,而這93%中體重超過20%者佔58%。因此我們可以得知,台灣地區的婦女肥胖問題與懷孕所導致的肥胖問題息息相關。

懷孕過程中由於體內荷爾蒙以及血液動力學的變化,是造成產後肥胖的主要原因。
胎盤激素:是胎盤所分泌的荷爾蒙,它們可以刺激母體燃燒脂肪及增加新陳代謝狀況,但一旦生產過後,胎盤剝落,胎盤激素迅速下降消失,致使母體變成低新陳代謝狀態,此時多餘的能量會累積形成多餘的油脂,而造成肥胖。
血液動力學變化:當懷孕末期,胎兒逐漸長大,會壓迫到母親的下腔靜脈,致使下腔血液回流受到影響,容易造成下肢及骨盆腔水腫。
懷孕超重造成肥胖後果:美國康乃爾大學曾經針對紐約600名白人女性做過研究,記錄從懷孕初期到生產後一年的體重變化。研究結果發現,懷孕時體重增加正常的情況下,生產後一年的體重平均比懷孕前只增加1~1.5公斤;但是懷孕時體重超過標準的女性,在生產後一年體重仍然很難恢復。婦產科醫師一般建議,懷孕期間體重增加應該控制在10~1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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