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19日,《青年報》報道:一名身高165cm,體重54Kg的15歲花季少女,因嫌自己太胖而實施了快速減肥計劃,她一方面用抑制食慾的減肥藥,一方面主動限食,不久就得了厭食症。長時間的厭食使她嚴重營養不良,體重只有30公斤,最終因多臟器功能衰竭和造血功能障礙而離開了人間……
    不僅如此,因濫用減肥藥而出現頻繁腹瀉,胃腸功能紊亂,最後危及生命者也大有人在。追求快速減肥危害之深可見一斑。

    肥胖對健康及個人生活所造成的傷害令每個肥胖者和愛美之人都深痛惡絕。為了遠離肥胖,他們苦苦追求和嘗試各種減肥方法,然而目前市場上充斥的許多減肥藥和減肥保健品並不能令他(她)們滿意,許多減肥者服用後出現程度不同的厭食、腹瀉、胃腸功能紊亂,貧血,更有甚者負出了生命的代價。肥是減了,然而是以健康為代價,代價可謂高矣。還有不少人,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減了體重,但一停減肥藥又發生反彈,不得不重複減肥的老路,更有甚者,錢也花了;罪也受了;健康也毀了;體重並沒減下多少,減肥之路可謂艱辛。

    肥胖是體內多年積蓄脂肪所致。體內脂肪的積累,代謝功能的失調,可以說經歷了數月仍至數年的過程,因此減肥者不能指望一天或幾天就能減肥成功,所謂的一天減幾斤,一個月減幾十斤的宣傳不符合人體正常代謝規律,逆規律快速減肥只能以健康為代價,得不償失。減肥者應首先恢復人體正常的脂肪代謝功能,使引致脂肪積累的隱患消除,從而減去體內多餘脂肪。醫學研究證明,用這種科學的減肥方法,一個月內減去4至10斤是比較正常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kepeter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